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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职工防癌保险理赔须知
    发布时间:2013-09-17 00:00 浏览次数:

    为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减轻女职工的经济负担,校工会统一为在职女职工购买了妇科防癌保险,女职工如罹患原发性妇科癌(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被保险人可获得保险公司每份1万元保险金,保险公司随主险赠送意外身故或意外伤残保险,保额每份1万元。

    女职工患病当年由部门工会女工委员或女职工本人报告校工会组织女工部,由组织女工部负责联系办理理赔事宜。

    一、理赔需出示的材料(查验后退回):

    1. 身份证原件。

    2. 疾病诊断书原件。

    二、理赔需提交的材料:

    1. 疾病诊断书复印件。

    2. 入院记录复印件。

    3. 出院记录复印件。

    4. 病理切片报告复印件。

    5. 身份证复印件。

    6. 被保险人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

    三、附加险:事故鉴定,死亡证明或伤残证明

    联系人:组织女工部胡宏辉、周子君。

    联系电话:8883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