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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工会信息奖励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09 15:17 浏览次数: 作者:



    各二级工会:

    现将《中南大学工会信息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中南大学工会信息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讲好中南故事、传播工会声音、汇聚奋进力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工会会员执笔或者制作的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新闻、专题评论、典型经验、公众号图文、短视频等统称为信息。

    第三条 信息奖励分稿酬和奖金两类:

    (一)刊登在工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按稿酬标准奖励;

    (二)被全国总工会和湖南省总工会等上级主管部门网、刊、台(含新媒体平台)登载的信息,按奖金标准奖励。

    第四条  信息稿酬发放标准(含图文推送、短视频)如下:

    新闻通讯

    篇幅

    稿酬(元)

    篇幅

    稿酬(元)

    200字以内

    20

    201-400字

    30

    401-600字

    40

    601-800字

    50

    801字以上

    60

    随文配发图片:10/幅(最多计2幅)


    新媒体类

    篇幅/时长


    篇幅/时长


    原创推送图文

    (配图≥3张,文字≥200字)

    30/篇

    原创短视频(时长≥30秒,画质清晰,内容完整)

    60/个

    第五条 信息奖金发放标准(按登载层次计发)如下:

    类别及篇幅


    登载层次

    新闻、专题评论、典型经验、公众号图文、短视频

    400字以内

    401-800字

    801-1200字

    1201字以上

    中央领导人批示

    1000-5000元

    全总级平台

    60元

    100元

    200元

    300元

    省总级平台

    40元

    60元

    80元

    100元

    第六条 非会员本人撰写或者制作的信息,或者未经分管主席同意从工会平台之外其他媒体下载、链接转发登载的信息,不计奖励。

    第七条  同一信息由多人完成的,由第一执笔人(或主要创作者)申领奖励;同一信息在同一层次登载只计一次奖励;同一信息以不同媒体呈现或在不同层次登载取最高奖励。

    第八条  工会会员撰写的有关工会工作的论文、工作信息、调研文章、经验材料,被国家级、省部级相关刊物采用发表或在国家级、省部级及相关行业会议上交流的,分别按全总级和省总级平台奖金标准给予奖励。

    第九条  信息奖励每年度进行一次,综合平台信息统计、个人申报后,报主席办公会议审核后发放。如当年度申报总额超出预算,则按比例折算后发放。年度总发放金额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总额。奖励经费在校工会宣传工作经费中开支。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南大学工会信息奖励办法》(中大教工字〔2015〕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