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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依法治国的践行者
来源:   点击:   发布时间:2014/12/03   作者:慧 晨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今年十月二十日至二十三日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明确了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会议让全国人民听到了我们党依法治国前进的脚步声。会议的曙光,也让人们予见到了一个公平公正、政风清廉、团结无间、和谐共处、生动有序的社会新风貌逐渐呈现。

这次会议强调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保证,是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最根本的保证。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党领导的重要性和党员在这伟大方略实践中的先锋模范责任。为此,全体共产党员要做依法治国的崇尚者、宣传者、遵守者和捍卫者,法治社会就一定能顺利圆满实现。

崇尚,就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尊法崇法。新中国脱胎于封建社会,建国后于1954年制定了《宪法》,但在社会建设中法没得到充分体现。处理各项事务,以领导者的指示、语言为尺度,不是依法而行。办事走后门,托人找关系,成了人治。结果社会出现许多不平不公的怪象。现在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推动社会改革。我们应高度崇尚法的权威,把法的旗帜高高举起,跟上党中央的步伐。党员干部只要树立法治观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处理问题,概括起来讲:就是依法行事。我们的社会建设就一定能朝着法治的方向胜利前进。

宣传,就是要热心对群众讲解法律法令,让群众了解法,相信法。理论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是行动的方向标。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依法治国的决议,是全国人民依法行事的理论指导和工作生活的总则。共产党要遵照党章对党员义务的要求,做好法治宣传。首先要自觉认真学习,全面深刻了解法的内容,奠定行动的基础。其次是要立足自己的工作岗位,开动一切宣传工具以各种形式把法的内容宣传讲解到机关、学校、车间、工地、田间,使法走进群众家里,让群众百姓记在心里,渗透到身心的细胞中。人民群众了解了法,懂得了法,人人依法办事,人人遵守法律法令,社会就成了法治社会。

遵守,就是不违背,要一丝不苟依法工作生活。法律法规是社会人们的行为准绳。有了法律法规,人们才能安全、平等、自由和谐相处。社会公民守法,是对社会发展进步的责任和贡献。共产党员是人群中的先进分子,要严格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的个人利益和职权以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在推进法治践行中,要破除守法吃亏,守法伤情面,守法古板不灵活的各种错误观念。自觉守法,就是要在没人监督,没人知晓情况下,不忘法规,依法行事。模范行为是无声的号召,党员干部自觉守法,可影响百姓群众守法,可营造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能有力促进法治社会的建立。

捍卫,就是保卫法律的畅通践行。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是守法与枉法的斗争。法治推进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和障碍,做依法治国的捍卫者,就要敢于斗争,不能事不关已高高挂起。首先要敢于批判克服自己淡法、薄法的思想观念,对法律法规要身体力行,对周边群众违法的行为要挺胸昂首站出来,以法治方式进行检举揭发批判。使枉法的思想行动没有市场,不能得逞。共产党员人人捍卫法,依法、执法,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法治社会的建立。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一定会在法治旗帜的光辉照耀下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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