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先进教职工小家”和“模范教职工小家”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促进工会工作上水平,结合《中南大学部门工会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大教工字〔2013〕2号)的要求,校工会决定今年评定命名一批“先进教职工小家”和“模范教职工小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部门工会
二、评定命名的等级和名额
根据《中南大学部门工会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及《2014年工会工作要点》,今年将评定命名“先进教职工小家”5个,“模范教职工小家”2个。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根据《中南大学部门工会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对照《中南大学“教职工小家”考核验收细则》进行自评考核,自评考核得分80分以上的方可申报。
2.申报单位于5月31日前报送各部门建家规划,9月30日前将建家验收书面申请、建家工作总结、《“教职工小家”申报表》及自评考核结果报校工会组织女工部,邮箱:ghn@csu.edu.cn,联系电话:88836212。
3.校工会将按照考核验收程序于10月至11月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中南大学工会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