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8日
[01号提案]应切实重视教学工作,收入分配向一线教师倾斜(粉冶院阮建明等提出)
1.应显著增加教学和实习、教学条件改善、图书信息资源建设等环节的经费投入,提高预算比例;
2.教授、副教授职称的评聘要有承担本科主要系列课程教学和优秀教学评价的严格要求;
3.收入分配进行必要调整,向教学特别是课堂教学倾斜,鼓励高职称教师课堂讲学。
办理情况及答复:
近十年来学校以教育部开展的本科教学优秀评估为契机,显著提高了教学各环节经费预算比例。在收入分配中我们以激励为杠杆,在认真贯彻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的同时,通过调整校内津贴、课时补贴政策,多途径努力提高一线教师待遇。
根据《中南大学实行岗位聘任与岗位津贴制度的暂行办法》精神,学校按“5311”的比例核定各二级学院的岗位津贴,其中教学所占的比重达到50%。有的学院在岗位津贴二次分配中,教学所占的比重更高。如法学院为70%,原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为80%,信息学院比例更高。
同时学校逐年提高课时费,2006年以前,学校在计算年终岗位津贴余额时,按超课时15元的标准计算超课时补贴。2007年调整为按超课时17元的标准,2008年又进一步调整为超课时每节19元,同时将研究生专业基础课时纳入补贴范围。课时补贴范围及标准的不断调整,体现了学校对教学工作的重视,将有限的岗位津贴增量及时投入到教学一线,努力使校内分配政策向教学一线倾斜。
(人事处)
[02号提案]应创新和优化中青年教师校内培养机制(基础医学院文建国等提出)
1.采取多种培养措施以显著提高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如定期分批进行双语教学强化培训,加大校际间进修培训的力度和规模等;
2.制定更加现实的人才选拔计划和奖励计划。
办理情况及答复:
学校近几年先后实施了下面几个计划:
1.实施新进校教职工岗前、岗位培训。岗前培训为新进教师尽快适应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节奏打下良好基础。岗位培训由各院系给青年教师指定相应的指导教师(副高职称以上),做好传、帮、带,为青年教师提供教学方法、学术研究和课题申请等全方位的指导。
2.出台《中南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博(硕)士学位、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有关规定》,大力支持中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鼓励教职工不断学习,提高素质。
3.实施“升华育英计划”,遴选理、工、医学科35岁以下,人文社会学科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加以重点培养。入选者资助科研经费50万元,每年享受专项津贴2万元,优先提供公派出国访问、进修、留学和深造机会,优先推荐入选高层次的各类人才支持计划。2009年首批共遴选10名优秀青年教师,下拨科研资助经费500万元。第二批遴选马上启动。
4.实施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结合学校学科布局,每年选拔一部分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进修、访学。
5.把出国培养作为青年教师培养的重要手段。学校鼓励青年教师出国进修或攻读学位。目前,学校正努力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等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更多的公派出国名额。学校也把各院系争取到的出国机会纳入学校公费出国计划内。
6.目前,学校正在着手制定“中南大学教师综合培养体系”,包括加强青年教师国际化培养。该件提案中的一些具体建议如定期分批进行双语教学强化培训、制定更加现实的人才选拔和奖励计划等已被该体系规划所考虑,将通过深入研究在适当时机推出实施。
(人事处)
[03号提案]要重视特色教材建设并着力打造医学教材“湘雅品牌”(湘雅三医院刘浔阳等提出)
1.湘雅在医学教育领域声名远播特色明显,打造医学教材湘雅品牌对于学校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应在学校层面形成共识尽早谋划;
2.组织集团作战,要求和鼓励老、中、青专家撰写湘雅医学教材,由少到多、由点到面,形成全面系列的权威响亮的湘雅品牌教材。
办理情况及答复: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材建设的规模和水平,落实代表提案内容,教务部门做了以下工作:首先对各学院(重点是医学类学院)的教材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在调研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形成了走名优特色教材建设之路的共识,并在2009年的教学工作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加强名优特色教材建设的意见》,决定实施“中南大学名优特色教材建设工程”。
“中南大学名优特色教材建设工程”的宗旨是以教材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本科课程建设质量,发挥学科优势,凸显专业特色,形成具有中南大学特色和优势的优质教材群。
与湘雅名称紧密相关的各医学学科,素来具有教材建设的传统和优势,也是我校教材建设的重点。在学校的统一规划和政策资助下,凭借湘雅各学院和医院在医学教育领域的雄厚实力和特色以及在教材编写方面的既有优势,打造“湘雅品牌”的医学教材群的愿望是可以实现的,“湘雅品牌”教材群也必将成为我校名优特色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务处)
[04号提案]应尽快制定老校区的房屋调配方案,为各学院规划未来的建设发展提供依据和支持(交通学院史峰等提出)
新校区一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各办学单位有望显著改善办学条件。有关部门应立即调研摸底,掌握公房总量和各学院的需求量,制定公房调整方案和公房管理办法,为各学院做好未来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和支持。
办理情况及答复意见:
去年随着新校区一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对全校公用房进行了大规模调整,总体上各学院的公房紧张有了很大改善。学校出台了《中南大学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这个文件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由校务会议批准颁布实行。
《公用房管理办法》的实施,将在全校建立“整体调控,定额管理,有偿使用,超额收费,自我约束”的房屋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学院在公用房使用和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更好地发挥房屋资源对学校中心工作的保障功能。
(房管处)
[05号提案]建议调整教学上课时长(数学院王国富等提出)
现行教学作息时间每天安排12节课,让上课教师感觉极不方便和难受的是中午1点和下午6点这两次课。建议将现有每节课50分钟缩短为每节课45分钟。
办理情况及答复意见:
学校高度重视教师和学生关于调整教学上课时长的建议。教务处于2009年9月中旬拟订了3套教学作息时间调整方案发至二级学院,广泛征求教学院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的意见。综合大多数师生的意见,已对教学作息时间进行了适当调整。学校办公室根据新的教学作息时间,对班车运行时刻表也作了相应调整,并已于2009年10月9日开始执行。新教学作息时间及班车运行时刻实施以来,教师、学生反映良好。
附:新教学作息时间表(从2009年10月9日开始执行)
时间
|
节次
|
具体时间
|
上午
|
1
|
8:00——8:45
|
2
|
8:55——9:40
|
3
|
10:00——10:45
|
4
|
10:55——11:40
|
下午
|
5
|
13:20——14:05
|
6
|
14:15——15:00
|
7
|
15:20——16:05
|
8
|
16:15——17:00
|
晚上
|
9
|
18:00——18:45
|
10
|
18:55——19:40
|
11
|
20:00——20:45
|
12
|
20:55——21:40
|
(学校办公室)
[06号提案]应切实提高子弟学校办学质量,稳定中青年职工队伍军心(粉冶院刘志坚、机关樊晓平等提出)
1.子弟学校初中部和高中部办学质量的现状不仅制约了自身的发展,更严重影响到我校中青年教师队伍的安心和稳定。有关职能部门应联合专题调研,提出切实改善的思路和方案;
2.在人员编制、运转经费、薪酬福利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
3.建立起有关办学捐赠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并加大优秀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实行目标管理、强化责任意识。
办理情况及答复意见:
在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校普教工作已有了很大进步。办学环境、教学条件和师资结构明显改善,教学质量和办学声誉明显提升,但离普教改革发展的要求和职工的期望还存在差距。
高等学校自己办普教是过去计划经济体制条块分割,单位办社会背景下所形成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小学和中学教育必将走“政府统管社会办”的改革之路,这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在全国各高校的附属中小学逐步向社会化过渡的阶段,我校普教的建设方针是:控制规模(立足校内,不向社会招生,不求大而全);突出特色(重点办好小学及初中,义务教育做精做细做强);优化队伍(精心打造核心竞争力);改善条件(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强装备),确保子弟的普教质量不断提高。
(人事处)
[07号提案]应进一步规范校内科研服务的收费(肿瘤研究所李官成等提出)
多年来,各有关科研平台、中心和室所在对内对外服务过程中一直是采取收费政策,但很多单位收费上随意涨价。建议:1.进一步完善校内服务特别是科研服务收费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切实规范收费行为;2.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价格变动等要严格按申报、审核、批准、公告、核查的程序。
办理情况及答复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内科研服务收费,加强收费行为的管理,学校从现在开始,对校内科研服务收费管理实行如下三项制度:
1.实行科研服务收费审批制度。校内科研服务在收费前或调整收费标准前必须提交收费申请报告。收费申请报告中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调整价格理由和相关成本测算,报学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学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科研服务收费项目的调研、论证和审定,审定通过后以《收费许可通知书》的形式下达至各有关收费单位;各收费单位严格按《收费许可通知书》所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
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科研服务收费要实现公开透明,各科研服务收费单位要将《收费许可通知书》所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在办公地点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科研服务对象的监督。
3.实行收费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对学校稳定和社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科研服务收费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计财处、监察处)
[08号提案]应把改善铁道校区学生宿舍条件作为重大维修项目尽快实施(机关罗才洪、交通学院蒋琦玮等提出)
1.铁道校区学生宿舍整体状况较差,尤其突出的是七舍和四舍,已引起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强烈不满,有损整个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2.建议学校把铁道校区学生宿舍系统整改作为重大维修项目予以立项并尽快实施,将最差的宿舍(如七舍)拆除重建,其他较差的逐步进行公寓式改造,用2~3年时间完成。
办理情况及答复意见:
后勤处会同后勤集团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铁道校区学生宿舍进行了全面查看和调研,已做出全面改造的立项实施规划,并委托中大设计院做出了学生宿舍滚动改造规划图,待学校批准后即可分步实施。
(后勤处)
[09号提案]应重视解决天马学生公寓中单车堵塞楼道问题(公共管理学院刘新庚等提出)
天马学生公寓有2万多学生入住,有1万多辆单车需摆放,由于规划设计时很少考虑室外停放单车,现各栋公寓楼的门庭、楼道普遍都被单车堵塞,严重影响人员正常出入,也是消防安全的一大隐患。建议:
1.统一规划,各楼栋增设室外停车点;
2.加强管理,杜绝单车进入门庭楼道;
3.在建和待建的学生公寓应考虑与楼外单车停放点同步建设。
办理情况及答复意见:
后勤管理部门通过在各楼栋旁、主干道路两侧、各广场周边加快建设单车停放场地和加强场地内单车规范摆放,拒绝单车在楼栋门庭和楼道摆放两方面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根据规划,到2010年3月份,升华小区(即天马公寓)可建成单车停车位8850个,停车位占入住学生数比例可达41%,只要加强管理,规范停放,完全能满足楼外停放单车需要。
(后勤集团)
[10号提案]各医院的专科实验室应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湘雅二医院唐爱国等提出)
1.卫生部颁布实施《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临床实验室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目前我校各医院各专科实验室设置分散,大都只开展对临床病例发出检验报告的实验,少有开展室内质控和省部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一个医院内两上以上实验室都开展相同几项检验项目的现象普遍;
3.建议各医院对除检验科以外的各专科实验室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办理情况及答复意见:
该提案具有针对性,引起了各医院领导层的高度重视,并把加强对专科实验室的管理作为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医院对临床检验项目进行了以下整改:
1.专科实验室原有的与检验科重复的项目,一律归口检验科。
2.停止各专科实验室新检验项目的增设。
3.由检验科统一负责质量控制工作,包括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标本接收、报告发布审核、差错事故登记处理等;开展以质量控制及规范化操作为主线的相关人员培训等。
因涉及面广、平台不同、起点不一、工作环节多,加之部分项目目前检验科未开展仍靠临床专科实验室完成等原因,完全落实该提案诉求,需分步、分级达成。
(医院管理处)
[11号提案]应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管理(法学院马跃如等提出)
随着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加以及就业观念和方式的改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不确定现象日渐普遍,时日一久,很多毕业生党员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联系中断、管理脱节。建议:
1.应引起高度重视,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研究对策;
2.配备专人或设专门机构加强管理;
3.利用互联网实现党员管理信息全国对接。
办理情况及答复意见:
我校毕业生党员管理的现行制度: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在毕业时都要求从学校转出(继续留在学校工作或学习的除外)。因某些特殊原因,党员组织关系需继续留在学校的,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二级党组织批准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滞校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两年。各二级党组织每年6月份做一次全面清查,对滞校时间超过两年的毕业生党员,要设法与本人取得联系,将其组织关系转走;滞校时间没有超过两年的,要掌握其流动去向和联系方式,通过电话、信函、E-mail等方式加强教育和管理,同时督促其尽快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去向,适时转走。对于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学校又不与学校党组织联系的毕业生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作出处理。
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生党员管理的措施:
1.向上级党组织建议,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社区、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他们切实负起对所属党员的教育管理责任;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党员基本信息库网络系统,真正做到党员走到哪里,党组织的工作就覆盖到哪里。
2.加强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与毕业生党员所在的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以及毕业生家庭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争取他们对学校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3.进一步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党员信息库,加快更新速度,及时准确地掌握流动党员的动态。一旦全国统一的党员基本信息库建成开通,我校要尽快实现数据对接,将流动党员管理主动纳入全国党员管理体系。
(党委组织部)
[12号提案]应加大对职工医院经费投入、更新设备(职工医院彭学军等提出)
我校职工医院的设备大多老化落伍,与师生群众疾病预防、检测、治疗、保健以及应对突发性流行疾病的要求很不适应,建议学校加大投入,更新设备,以配合国家医改的实施参加更激烈的市场竞争。
办理情况及答复意见:
经过多次协商和反复论证,我们认为目前职工医院的部分在用设备的确比较陈旧,比如心电图机,校本部有一台90年购置的在用、湘雅有一台94年购置的在用、铁道有一台93年购置的在用。再如,现在许多县级医院都已用上了直接数字成像X线机(DR),实现了数字化、网络化和无胶片化,而我们职工医院还没有一台。所以,职工医院提出:购置一台数字成像(DR)机、一个高压消毒锅、二台心电图机、一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总经费300万元左右的购置方案是合理的。
学校自2002—2009年已逐年向职工医院投入经费318万元,用于医疗设备的更新或新购,说明学校多年来对职工医院的条件改善一直是很关心的。从职工医院第二季度财务报表看,目前,银行存款余额240万,事业基金和福利基金有302万元。由于学校目前财政十分紧张,职工医院的购置计划拟由其自筹解决。
(资产处、计财处)
[13号提案]关于老湘雅北院商业开发的意见(基础医学院吴晓英等提出)
1.有关老湘雅北院车库周边地皮出让进行商业开发的各种传言很多,广大群众毫不知情,希望主管部门予以澄清,尊重职工群众的知情权;
2.我们强烈反对出让该地皮及进行商业开发的任何决策和方案;
3.建议不出让土地,在食堂后面自行集资建宿舍楼和地下车库,以方便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办理情况及答复意见:
2007年,学校校务会议决定与投资商合作,对湘雅老校区门口区域进行改造,以解决该区域环境脏、乱、差,交通拥挤,停车难等问题,改善教学、科研条件。
2009年9月16日,第十五次校务会议决定:改变原合作方式,终止原合作协议。由校办产业部门负责,按照统筹学校发展规划、更好服务师生、实现学校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重新设计、整体规划湘雅老校区建设,形成初步方案后报校务会。
按照校务会的精神,新的合作模式为:作为湘雅医疗中心建设的第一期工程,在湘雅老校区门口建设“湘雅医疗大厦”。由投资商出建设资金,学校出土地,按医院建设要求,建设约60000平米地上地下建筑,建成后,学校和投资商各分得50%的地上地下建筑面积,用于建设专科医院。目前方案正在论证中。
湘雅老校区门口区域的改造建设是根据学校的决定进行的,在实施过程中虽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宣传解释工作,也召集了多次各层次的会议,但还有部分职工不知情或不太理解。
本次方案确定后,将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运作“湘雅医疗大厦”建设。工作机构将根据学校精神,以公开的方式向学校教职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充分尊重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也希望广大教职工能正确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各项改革举措。
是否集资建宿舍和地下车库,要经校务会议讨论并由基建部门与政府有关部门接洽后才能确定。
(校产管理办)
[14号提案]请求对粉冶研究中心前楼玻璃幕墙进行改造(粉冶院廖常柏等提出)
1.该楼地处粉冶院前庭,其中的科技产品综合展室是我校对外宣传和接待中外贵宾的重要窗口;
2.该楼玻璃幕墙已严重裉色脏化,多处已现裂纹,且外墙上电话线、网络线杂乱裸露,有碍观瞻,亟需整改。
办理情况及答复:
已按提案要求,对粉冶研究中心前栋玻璃幕墙进行了彻底改造。
(后勤处)
[15号提案]请求维修地学楼水电设施(地学院李红英等提出)
地学楼为地学院和信物院共用。该楼已建成快60年,此前经过多次维护修缮,外观上还未露颓相,但现在电路老化,荷载容量低,跳阐频繁。水管水压低流量小,一楼常年缺水,二楼以上几乎没水,已严重影响两个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和管理,请求尽快改造或维修该大楼水、电系统。
办理情况及答复:
按提案要求,已完成了地学楼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改造。
(后勤处)
[二届二次教代会第106号提案]应设立专项出版基金支持学术专著的出版(直属单位王海东等提出)
办理情况及答复:
《中南大学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草案)经过修改完善后,校务会议已审批颁布试行(文件附后)。
(科技处)
中南大学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术专著出版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有深厚学术功底和专长的学者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为了加强对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的范围
第二条 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的资助范围为具有原创性的学术专著。教材、资料汇编、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论文集等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第三章 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的条件
第三条 申请学术专著出版基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资助者必须是中南大学在职教师。
2.申请资助者必须是拟出版著作的第一著作者。
3.申请资助者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申请资助的著作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及学术价值,作者在该学科领域内进行了多年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
5.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不存在任何著作权争议。
6.申请资助的著作不得有违背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内容。
第四章 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的申请与评审
第四条 在学校通知的规定时间集中受理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申请。
第五条 申请资助的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中南大学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两份纸质申请书和电子文档)。
2.科技处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3.评审发生的费用从学术专著出版基金中支出。
第六条 通过批准的学术著作,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即获得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由受资助者与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
第五章 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的管理与实施
第七条 获得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须在本领域权威出版社出版,由受资助者与学校共同确定出版单位。如因特殊原因改换出版社,须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协商,另行确定合适的出版社。
第八条 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的资助额度为30,000-40,000元/部;获准立项者需凭出版合同办理经费划拨,专款专用。经费的支出与报销须由学院批准、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
第九条 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经费的使用范围是:用于学术著作出版的版面费。
第十条 由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著作须在著作显著位置(封面或扉页上)标注“中南大学学术专著出版基金”字样,并分别向学校图书馆、学科建设办公室免费提供样书3本和1本。
第十一条 凡获得学校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如在一年半的规定时间内未出版,视为自动放弃受资助权,并取消其以后的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请资格。
第十二条 申请资助的著作如发生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第十三条 申请资助的著作如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损害学校声誉者,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或其他行政处分,受资助者必须全额退还资助经费。
第六章 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的筹集
第十四条 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由学校预算划拨,科技处负责统一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由校长授权科技处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