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根据中大教工字[2013]13号文件精神,年底将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教职工评定困难补助。请各部门工会对本单位困难教职工进行摸底,严格审核把关,及时报送。工会委员和小组长应主动关心困难职工,协助其做好困难补助的申报工作。
一、补助对象
学校财政列支的在册教职工。
二、补助办法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人均收入低于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罹患癌症、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或遭受肢体残缺、器官破损等重大身体伤害并住院治疗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教职工以及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教职工,可申请困难补助。
本年度因特殊情况已提前申领过困难补助的教职工不重复申报。
补助标准为2000元至6000元。
三、补助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
1、填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1)医院诊断证明、当年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复印件。
(2)医院或药店自费购买药品的发票和清单原件。
(3)收入证明(登录校园网“个人信息门户”→“财务信息”中下载打印2015年“第16个月”的总工资单)。
2、临时性申请只填报申请表,长期大病致困或因病学校停发津贴的教职工还需填写《中南大学困难职工登记表》,以便工会在评定时酌情处理。
(二)部门工会核实汇总。
职工困难补助申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部门工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部门工会主席在申请表上签署明确意见或建议,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校工会不接收教职工个人递交的困难申请。
(三)校工会审核
1、校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2、获批的困难补助打入职工个人银行帐号内。
四、材料上报截止日期
12月10日前,各部门工会将《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辅助材料报校工会福利部。
困难补助相关政策见中大教工字[2013]13号文件。
所需表格均在工会网主页“交互平台”下载。
联系电话:88876853周子君
中南大学工会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