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湖南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要求,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组织全校女职工参加由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举办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校工会统一印制竞赛试题和答题卡,请各部门工会女工委员按上级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女职工积极参赛。
竞赛时间:4月28日——5月31日
部门工会女工委员将答题卡于5月27日前交校工会组织女工部。
附件:
关于举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湘工女【2013】4号
各市、州总工会、省直工会、省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3年4月28日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颁布施行一周年。为进一步推动保障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普及,促进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关于举办<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和省总女职工部2013年工作安排,拟在全省组织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4月28日至8月28日
二、竞赛内容
竞赛试题以《特别规定》为主要内容,可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百题问答》(中国工人出版社2012年5月出版)。同时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的有关内容。
三、参赛对象
企事业单位经营者、管理人员及女职工。
四、竞赛方式
1、试题发放方式:在《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工网、工会女职工工作网刊登竞赛试题和答题卡(答题卡复制有效)。
2、答题方式:(1)在答题卡上选择正确答案所对应的“○”内用钢笔或签字笔涂黑涂满;(2)答题卡上填写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五、获奖名额产生办法
1、此次竞赛活动,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在全国评选优秀个人奖10000个、优秀组织奖600个。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在全省评选优秀个人奖1000个,优秀组织奖60个。
2、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将在各地开展竞赛活动基础上,根据全总竞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和我省评奖总数,确定各市州、省产业工会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的获奖名额。
3、各市州工会、省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广泛发动女职工,积极参加竞赛,并在本级相应开展评优工作。
六、时间安排
2013年4月28日,在《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工网、女职工工作网上刊登竞赛试题和答题卡。需要订阅当日《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及参考用书的单位,请于4月26日17:00前与工人日报社出版发行部(电话:010-84151318、84151193)、中国妇女报社出版发行部(电话:010-57983237)及工人出版社发行部(电话:010-62004002、62005044)联系。
2013年5月至6月,各地组织开展学习并答卷。
2013年6月17日-6月30日,17日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在《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工网、工会女职工工作网公布试题标准答案,各市州工会、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对照标准答案进行评审工作。
2013年7月20日前,请各市、州工会、省产业工会将本级参与竞赛的答题卡、参赛女职工总人数和单位数报送省总女职工部,届时,省总女职工部按照各地女职工参赛比例、全总分配的获奖名额、全省评奖总数,确定各市州、省产业工会的竞赛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奖名额。
2013年8月10日前,请各市、州工会、省产业工会按要求(见附件)将活动情况书面总结和获奖名单报省总女职工部(市州、产业工会组织奖由省总女职工委员会确定)。
2013年8月28日中工网、工会女职工工作网、湖南工会网将刊登获奖名单。
七、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活动,向广大女职工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力争普及率达85%以上,认真做好此次竞赛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确保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女职工的参与率。要通过竞赛活动,对企事业单位经营者、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特别是女职工进行女职工权益维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广大女职工中掀起学法用法的高潮,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良好氛围。
附件:关于竞赛活动书面总结要求
湖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3年4月18日
附件:
关于竞赛活动书面总结要求
请各地工会对竞赛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书面材料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1、各地、各产业、各单位开展活动基本情况。
2、参赛情况汇总。主要涉及参赛单位数、参赛人数、收到有效答卷数等。
3、此次竞赛活动在社会、企业及女职工中的反响。
4、存在问题,对今后开展类似活动的建议。
5、开展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取得女职工维权工作成效的典型案例。(此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