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四届四次教代会提案交办会于2018年9月12日下午在一办二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梁旭如主持,21个提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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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交办会上,梁旭如首先转达了校党委陶立坚常务副书记对办理提案工作提出的要求:
1.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把办理提案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办理提案实行“受学校委托,牵头部门负责到底”制度。即牵头部门代行学校职权办理提案,要充分解读提案诉求、制定办理计划和步骤、牵头与协办单位的协商和任务分解、督促分解任务的完成、提交办理提案工作的书面汇报材料。
2.办理提案要着力落实“件件有答复”和“能办的尽快办好的制度”。已办理(或能答复)的要及时反馈办理过程和效果;正在办理的说明进度;准备办理的说明计划和步骤;不能办理的说明原因和理由。不说空话、套话。
3.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部门应保持与提案人的经常联系,接受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和提案人的咨询和监督。
4.根据规定,在教代会换届大会上学校将对本届各次会议的代表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评比,对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部门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之后,梁旭如对提案交办有关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此次交办的33件提案均是由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其中的10件重点办理提案是“全校师生共同期盼”、“事关学校发展”的“大事”,各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按要求完成提案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