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下午,在一办三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四届二次教代会代表提案交办会。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高山主持,常务副校长胡岳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和提案办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工会常务副主席梁旭如对2016年四届二次教代会的提案收集、整理和立案等前期工作情况进行了说明。四届二次教代会共收到代表提案28份提案,综合整理形成25件提案,经校务会议审定,交由人事处、基建处、本科生院、“双一流”办公室等22个职能部门予以办理和答复。会上,梁旭如还对各个提案办理的主办单位提交了提案办理流程表,以确保每件提案的具体办理落实。
高山副书记在会上对每件提案确定的承办单位逐一征求意见,随后下达了提案办理具体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了职责。他指出:办理提案实行“受学校委托,牵头部门负责到底”的制度。即牵头部门代行学校职权负责办理提案,包括:充分解读提案诉求、制定办理计划和步骤、主持与协办部门的协商和任务分解、督促分解任务的完成、提交提案办理工作的“答复意见”和“书面汇报材料”。在整个办理提案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1、主办单位要认真听取提案人的意见,及时与提案人沟通,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2、提案办理要有组织、有步骤的进行。要着力落实“件件有答复”和“能办的尽快办”;3、把握好各个时间节点,顺利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提案办理任务;4、“答复意见”和“书面汇报材料”要尽量全面和准确。已办理的说明办理过程和效果;正在办理的说明进度;准备办理的说明计划和步骤;不能办理的说明原因和理由。